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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铭泰国际
主要是针对BVI公司在香港渣打银行办理公司帐户事宜。
1、公司注册证书(CI)、公司章程、会议记录、公司章等(最好带上整个活页夹);
2、公司资料由香港律师或会计师出具的核实文件(新成立客户我司免费赠送一份,如需另外出具500元/份);
3、INCUMBENCY(一般按银行格式办理即可,但因不同分行有时要求不一样,具体与银行经理联系确认。);
4、由香港会计师或律师出据证明INCUMBENCY为真实的证明,即CPA认证;
5、董事股东的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港澳通行证等);
6、董事股东的住址证明(最近三个月内的水费、电费、煤气费、电话费或银行对帐单其中一份,上面要有董事股东姓名及住址;如是大陆人士有身份证即可);
7、如公司成立未满1年以上,需主要股东或董事的银行证明(1.抬头:用银行信纸,即抬头有银行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;
2.内容:有个人全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帐户号码,在银行开有帐户半年以上、良好;
3.结尾:有银行盖章及签名、签名人全名、职位、发信日期)
占股份多的股东或主要董事的银行证明,国内银行或股东所在国银行均可。
详情咨询:彭律师